设为首页 English 한국의 日本語 图书馆
您现在的位置: 洛阳外国语学校 >> 正文
家庭防火安全常识十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5523    更新时间:2013-11-14         ★★★

             家庭防火安全常识十条


1、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随意摆弄电器设备;
2、不躺在床上吸烟,不乱丢烟头;
3、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丝、铁丝代替;
4、湿手不得接触电器开关和电器装置,谨防触电;
5、冬季使用家用取暖器烘烤衣物时,要远离可燃易燃物品,谨防引发
火灾;
6、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
否熄灭;
7、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
器开关或使用明火;
8、炉灶附近不应放置可燃易燃物品,不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9、不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家中不存放超过0.5 公升的汽油、酒精、
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的畅通。不在禁放区及楼道、阳台、柴草垛旁等燃放烟花爆竹。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网站公告 | 管理登陆 |

    洛阳外国语学校地址:中国河南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6号 邮编:471000 豫ICP备17029548号

    技术支持:洛阳外国语学校电教中心、洛阳外国语学校学生电脑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