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外国语学校“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倡议书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075  更新时间:2016-3-26 12:18:2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洛阳外国语学校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倡议书

 

老师们、同学们:

中华文明历史源远流长,伟大祖国文化璀璨繁荣。自20011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表明:语言文字工作是关系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对加速我国文化、科学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促进社会安定、经济繁荣和国际交流都有重要的意义。普通话是国家的通用语言,是中华民族的标准语,普通话也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推广普通话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语言政策。说好普通话是社会文明发展的要求,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教育、发展科技、推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性工程。

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更是教师的职业语言,说好普通话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是每一位教师和每一位学生所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规范地使用普通话,不仅可以提高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效果、提高大家的文明意识、美化校园育人环境,更可以将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统一起来,培养同学们的爱国之情。在创建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之际,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1. 全校师生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

  2. 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学习、使用普通话。要把说普通话和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与健康、同爱国结合起来,把推广普通话提高到爱国主义的高度,使学普通话、说普通话成为一种维护民族荣誉、崇尚祖国汉语言文化的行为。

  3. 教师使用普通话授课,使用规范汉字板书。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

  4. 学生上课回答问题、下课与同学们讨论问题、老师请教问题时要使用普通话,逐渐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学生作业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各科教师要对不规范的语言、文字行为及时予以指正。

  5. 在工作、学习过程中,老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彼此之间的交流应使用普通话,形成良好的语言交际环境,让普通话真正成为我们的校园语言。

  6. 学校师生各种集会要使用普通话讲话或发言。

  7. 学校各个部门主办的宣传橱窗、张贴的通知或告示,各个班级创办的板报、墙报、手抄报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写错字、别字、繁体字,发现错别字及时改正。

  8. 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并且能和周围的同事、同学、朋友相互督促,积极地纠正普通话的发音,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9. 尽量在社会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推广普通话。

  10. 从身边的琐碎小事做起,不说粗话和脏话,在各种场合使用普通话和文明语来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为建立文明班级,文明校园献出我们的微薄之力。

  老师们、同学们,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大力推广普通话,形成讲普通话的自觉;让我们的校园成为一个语言规范、精神文明、环境优雅的和谐校园;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生活语言,以实际行动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营造共有精神家园,为纯洁和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而不懈努力!

                

 

                      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