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外国语学校学生社团总章程
洛阳外国语学校创建各式各样的学生社团,其意义在于团结和引导全校学生朝着更好的明天全面发展。我校现有声乐社、乐器社、舞蹈社、动漫社、跆拳道社、篮球社、排球社、羽毛球社、毽球社、电脑社、魔术社、文学社、话剧社和校广播站,社团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为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锻炼空间,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以促进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为宗旨;以为同学们提供更多更好的交流空间,增进同学们之间的感情,推动我社同校内外其他兄弟学校的交流和沟通,营造良好的校内外文化氛围为目标。为加强社团管理,使我校社团活动有序、规范的进行,特推行《洛阳外国语学校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每个社团设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计划的制定,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总结;并且协助校团委宣传部工作;
2、每个社团设副社长一到两名,负责本社团的日常管理、评估、考核,并协助社长开展工作;
3、每个社团有干事若干名,在组织、宣传、活动等方面协助社长工作。
二、关于社团成员管理:
1、新社员的招募:
(1)整体招募时间定于每学期的第一周、第二周。期间如有同学希望加入可与各社团负责人申请;
(2)由各社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入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3)招募工作完毕后,由社团将本社的新社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等资料上交社团部。
2、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社团成员拥有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社团成员拥有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可自愿退团或加入其他社团。
活动时间或次数:
(1)声乐社、乐器社、舞蹈社、动漫社、跆拳道社、篮球社、排球社、羽毛球社、毽球社、电脑社、魔术社、话剧社,每周至少一次常规活动;;
(2)广播站每天进行活动;
(3)文学社每学年三到四期校报《守望者》;
2、活动形式:
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的总结:
副社长在每次活动后都必须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并与社长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例会前一周上交校团委宣传部。
4、社团活动的检查:
部长与副部长将对各社团活动不定期进行抽查(至少一周一次),主要检查活动质量和纪律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作为评选优秀社团的依据。
三、关于社团活动管理:
1、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需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交校团委宣传部审批,活动后要有总结。
三、 参加社团应本着虚心学习、发展自我、奉献集体的态度,严格遵守社团的纪律,自觉服从社团对活动的安排,并对社团工作进行监督、提出质问、批评和建议,任何社员可向团委老师或校宣传部提交书面材料,经由团委开会,给予相应答复。各社团应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章程内容,使其社员具有信息共享的知情权。遵守规定的纪律,合理安排,每周提供相对稳定的活动时间。杜绝占用上课时间和收费现象。
四、 杜绝占用上课时间和收费现象。
五、奖惩制度:
(1)每学年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对学校做出的贡献,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学校还将在全校组织社团活动成果展示活动,对校级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予以表彰。
(2)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得荣誉的成员可以进行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参评成员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或本学年有一门以上学科考试不及格的不得参评;
(3)不遵守社团章程,一学期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违反校规校级被学校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将给予除名。
此章程范本,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校团委宣传部
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