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级干部队伍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与聘用制度,形成公开、平等、竞争的干部选拔与聘用长效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洛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副校长选聘与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经教育局党组批准特制定我校2015年学校副校长选拔与聘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副校长选拔与聘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洛阳外国语学校选拔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华松
成员:魏成民、项伟、胡伟民、赵乐平、钟保强
刘宏彬、李吉川、路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负责选拔与聘用相关具体工作。市教育局对选拔与聘用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二、选拔职位与数量。
1.选拔职位:学校副校长
2.选拔数量:1名
三、选拔方式。
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副校级领导干部。
四、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2.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群众认可。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初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6.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7.任职要求。现任学校中层正职,且任职满3年(计算截止时间:2015年8月23日)。
8.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选拔范围:
1.受警告、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2.工作失误、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选拔程序。
1.公布方案。学校以适当方式公布实施方案,确保相关人员知晓方案内容。
2. 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填写《公开选拔副校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并于8月24日上午12:00前报至段华松校长处。。
3.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为参选人员,其名单在学校公示。
4.述职与答辩
述职:参选人员进行脱稿述职,述职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竞聘工作思路、竞争优势和不足等,时间8分钟以内。
答辩:参选人员现场对评委提问进行回答,答辩时间5分钟以内。
评委根据参选人员述职、答辩情况当场打分并公布。述职与答辩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合计入总成绩。
述职与答辩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5.民主测评
组织有关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拟参选人员的德才表现(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评价,民主测评设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每得一个优秀票记1分,得一个良好票记0.5分,得一般票不记分。学校班子成员与其他人员投票权重比例3:1。民主测评满分100分。按60%折合计入总成绩。
民主测评成绩=[(班子成员优秀票×3分+班子成员良好票×1.5分+其他同志优秀票×1分+其他同志良好票×0.5分)/(班子成员票数×3+其他同志票数)] ×100
6.总成绩计算
参选人员总成绩=演讲答辩成绩×40%+民主测评成绩×60%
7.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选人员总成绩在校内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将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和考察结论,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8.聘任手续与备案
按照副校级干部管理办法,副校长由校长聘任。考察合格人员应与校长达成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填写《副校级干部聘用备案表》,报市教育局备案。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等次情况,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考察聘用。
新任副校级领导干部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表现良好,考核合格,校长同意聘任的,按规定继续聘任。
六、有关要求
(一) 实行副校长公开选拔和聘用,是校级干部管理方式和选拔任用方式的重大改革,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动校级干部积极性,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干部活力的重要举措。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此次干部选拔与聘用的目的和意义,从学校工作的大局出发,树立讲正气、识大局,讲干劲、比奉献,讲进取、善学习,讲拼搏、敢担当的良好风气,使校级干部公开选拔和聘用成为促进校级干部队伍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 干部公开选拔和聘用是非常严肃的工作,也是推进校长负责制和校级干部任用民主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严禁一切违犯组织纪律,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如采取请吃、送礼、托关系、打招呼等不正当手段达到任用目的;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等不正当方式拉选票或请托他人拉选票;造谣、诬陷、诋毁他人;
散布虚假信息,干扰选拔工作等,一经发现或查实有上述行为的,将给予严肃处理,确保本次干部选拔工作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本方案由选拔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细文件见报名表、竞聘方案
洛阳外国语学校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