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3分)。
片面追求学分或升学率,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每次扣2分;擅自停上体、音、美等课或占用课外活动时间,每次扣1分。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3分)。
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不认真答难解惑,每次扣1分;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每次扣2分。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习惯养成、道德素养与民族精神培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4分)。
教育失职或方法不当,造成学生迷失方向,不思进取或沉溺网吧者,每人次扣3分。压制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学生参加兴趣活动者,每次扣2分。
4.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作业量,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未经批准,不得搞各种学科知识竞赛(3分)。
作业过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者,每次扣1分;私自搞各科竞赛,每次扣1分。
5.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实行日常学习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3分)。
缺失日常评价或期末评价者,每缺一项扣1分。
6.教育教学效果好,质量高(4分)。
学生评教满意率低于80%者,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上课学生意见大,经教育未有改正的扣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