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教体卫【2009】 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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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方、东升教育中心,市直各初中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豫发【2007】30号)和《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洛发【2009】7号)的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09】4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安排,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对2009年洛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市教育局将集中组织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农村地区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乡镇范围内组织,临近县城的乡镇可到县城考点参加考试。各县(市、区)教育局应组织考评人员队伍送考下乡,以保证考试质量与标准。为保证2009年洛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组织由监察室、基教科、体卫站组成的巡视小组对各县(市、区)2009年洛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进行督查。
二、体育考试时间
按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10日至6月10日。市区考生考试定于5月初进行,各县(市、区)据此自行安排时间组织考试。
三、体育考试项目、计分
洛阳市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全市统一为: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篮球运球,按30分计入中招成绩总分。
四、免考、缓考规定
对因病或残疾免予体育考试的学生,须持县(市、区)以上医院证明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件4),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报考务办现场办理。因残免考按总分80%记入中招成绩;因伤免考按总分60%记入中招成绩;因病免考按总分40%记入中招成绩。因特殊情况申请缓试的学生,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报考务办现场办理,申请缓考考试时间为7天后随考点进行考试。
五、对县(市、区)体育考试工作的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本县(市、区)2009年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必须做到科学严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考前考生体检工作,教育学生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时,既不要隐瞒病情,也不能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所有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六、考评队伍管理及考试纪律
在进行2009年洛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前,要对考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并确保持证上岗。市区体育考试将继续使用经国家质量认证的电子智能仪器进行测试。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使用经国家质量认证的电子测试仪器,尽快实现考试手段科学化、规范化。
加强考场组织的管理,确保考试公开、公平、公正。要维护体育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事件的发生。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测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务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其工作,并视其情节轻重,按招生工作纪律严肃处理。
七、体育考试收费
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收费,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豫教财字【1998】96号)规定(每生10元)执行,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超标准收费。
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本县(市、区)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考试时间安排表报市教育局体卫站。
联系人:周玉枝65371507 陈侠13783166811
附件: 1.洛阳市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报名及档案检查工作安排
2.洛阳市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测试项目及规则
3.洛阳市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预案
4.洛阳市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5.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二00九年二月十九日
2009年中招体育测试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