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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外国语学校2015年学校副校长选拔与聘用方案
作者:admin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299    更新时间:2015-8-24         ★★★

为了加强校级干部队伍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与聘用制度,形成公开、平等、竞争的干部选拔与聘用长效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洛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副校长选聘与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经教育局党组批准特制定我校2015年学校副校长选拔与聘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副校长选拔与聘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洛阳外国语学校选拔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华松

成员:魏成民、项伟、胡伟民、赵乐平、钟保强

刘宏彬、李吉川、路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负责选拔与聘用相关具体工作。市教育局对选拔与聘用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二、选拔职位与数量。

1.选拔职位:学校副校长

2.选拔数量:1

三、选拔方式。

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副校级领导干部。

四、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2.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群众认可。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初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6.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7.任职要求。现任学校中层正职,且任职满3年(计算截止时间:2015823日)。

8.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选拔范围:

1.受警告、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2.工作失误、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选拔程序。

1.公布方案。学校以适当方式公布实施方案,确保相关人员知晓方案内容。

2. 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填写《公开选拔副校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并于824日上午12:00前报至段华松校长处。。

3.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为参选人员,其名单在学校公示。

4.述职与答辩

述职:参选人员进行脱稿述职,述职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竞聘工作思路、竞争优势和不足等,时间8分钟以内。

答辩:参选人员现场对评委提问进行回答,答辩时间5分钟以内。

评委根据参选人员述职、答辩情况当场打分并公布。述职与答辩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合计入总成绩。

述职与答辩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5.民主测评

组织有关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拟参选人员的德才表现(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评价,民主测评设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每得一个优秀票记1分,得一个良好票记0.5分,得一般票不记分。学校班子成员与其他人员投票权重比例3:1。民主测评满分100分。按60%折合计入总成绩。

民主测评成绩=[(班子成员优秀票×3+班子成员良好票×1.5+其他同志优秀票×1+其他同志良好票×0.5分)/(班子成员票数×3+其他同志票数)] ×100

6.总成绩计算

参选人员总成绩=演讲答辩成绩×40%+民主测评成绩×60%

7.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选人员总成绩在校内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将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和考察结论,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8.聘任手续与备案

按照副校级干部管理办法,副校长由校长聘任。考察合格人员应与校长达成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填写《副校级干部聘用备案表》,报市教育局备案。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等次情况,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考察聘用。

新任副校级领导干部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表现良好,考核合格,校长同意聘任的,按规定继续聘任。

六、有关要求

(一)  实行副校长公开选拔和聘用,是校级干部管理方式和选拔任用方式的重大改革,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动校级干部积极性,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干部活力的重要举措。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此次干部选拔与聘用的目的和意义,从学校工作的大局出发,树立讲正气、识大局,讲干劲、比奉献,讲进取、善学习,讲拼搏、敢担当的良好风气,使校级干部公开选拔和聘用成为促进校级干部队伍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  干部公开选拔和聘用是非常严肃的工作,也是推进校长负责制和校级干部任用民主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严禁一切违犯组织纪律,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如采取请吃、送礼、托关系、打招呼等不正当手段达到任用目的;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等不正当方式拉选票或请托他人拉选票;造谣、诬陷、诋毁他人;

散布虚假信息,干扰选拔工作等,一经发现或查实有上述行为的,将给予严肃处理,确保本次干部选拔工作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本方案由选拔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细文件见报名表竞聘方案 

 

洛阳外国语学校

一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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